男子撞人后逃逸致受害人遭两车碾压死亡dd-【新闻】
男子撞人后逃逸致受害人遭两车碾压死亡
周某被带出法庭时,没有看旁听席上的父母 摄/记者曹博远
撞人后逃逸受害人被后车轧死肇事司机上午受审不承认逃逸辩称
大半夜的没觉得撞了人
本报讯 撞人后逃逸,导致后面两车碾轧受害人,并最终导致该人死亡。今天上午,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某在丰台法院受审,周某不承认逃逸,称当时以为撞到的是猫狗。
上午9时,周某被带进法庭。
23岁的周某说他给姑父开车,姑父在岳各庄市场卖肉,他每天从河北唐山进货,拉到岳各庄市场。
2011年12月2日凌晨,周某驾驶金杯小客车,行至丰台区南四环内环主路马家楼桥东侧200米时,将一无名氏撞倒,后逃逸。倒地后,无名氏又被郭某驾驶的金杯小客车和翟某驾驶的菲亚特小轿车碾轧。丰台交通支队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无名氏、郭某负事故次要责任,翟某无责任。
我有异议,当时我不知道撞了人。我认罪,但我不认可逃逸。 周某说,他2009年考下驾照后从没发生过交通事故,当天他和姑父从唐山买了一批猪肉拉回岳各庄市场。
周某说他当时准备超车,看了一眼后视镜想并线时,突然听到咚的一声,感觉撞上了什么东西,于是停车。 停下来距离事发地大概有500多米了。我看见保险杠左侧掉了一块。当时急着回去卖货,而且想着大半夜的,四环主路上不可能有人,就没回去看。 周某说。
你觉得当时撞的是什么? 公诉人问。周某说: 我以为撞了猫狗。
据了解,丰台交通支队提取监控录像,经过对车辆进行排查,最终确定了周某的车。经鉴定,周某的车超速,并遮挡了号牌,而受害人是因为被第二辆车碾轧而死亡,第三辆车碾过时,该人已经死亡。
公诉人表示,周某肇事逃逸,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3至5年有期徒刑。
周某的辩护人认为,周某当时并不知道撞了人,事发后也没对撞坏的车辆进行修理,主观上不存在逃逸的故意,而且周某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。
我确实不是故意的,不知道撞了人,希望轻判我。 周某表示。
该案未当庭判决。
编辑:黄静文作者:洪雪来源:法制晚报【打印】